高度警惕麻痹思想
厌战情绪侥幸心理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1、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 防护建议:不戴口罩。 2、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3、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对于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2、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其他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经过14天潜伏期的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始终为无症状感染状态;二是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采样时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随后出现某种临床表现,即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1月28日发布《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中就将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纳入防控管理,在其后的修订过程中均对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管理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无症状感染者应集中隔离14天,原则上集中隔离满14天且两次连续标本核酸检测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隔离;如果核酸检测仍为阳性者,则继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归为确诊病例,进行规范治疗。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也要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国家和部分省份开展的密切接触者监测数据,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存在二代病例续发,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个别由无症状感染者导致的聚集性疫情,有小样本量的研究显示无症状感染者呼吸道样本中的病毒载量与确诊病例没有太大差异。综合目前的监测和研究,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传染性,但其传染期长短、传染性强弱、传播方式等尚需开展进一步科学研究。部分专家认为鉴于无症状感染者的呼吸道标本能检出病原核酸,但由于无咳嗽、打喷嚏等临床症状,病原排出体外引起传播的机会较确诊病例相对少一些。
公众要加强自我保护和健康文明意识,强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讲究手卫生、一米线、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分餐制、生病时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和科学戴口罩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本着既保护自己,也要保护他人健康的理念,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水平。如个人核酸检测阳性后不必恐慌,要主动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健康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及时报告,接受医疗机构规范诊治。